
来源:南山书院第6期学刊《家训·乡愁·南康》
汪氏家训十条
一.奉祖先。二.孝父母。
三.和兄弟。四.睦宗族。
五.结乡邻。六.教子弟。
七.戒习染。八.遵法度。
九.慎婚姻。十.急赋税。
汪氏族规十六条
一.乡约当尊;二.祠墓当展;
三.族类当辩;四.名分当正;
五.宗族当睦;六.谱牒当重;
七.闺门当肃;八.蒙养当豫;
九.姻里当厚;十.职业当勤;
十一.赋役当供;十二.争讼当止;
十三.节俭当崇;十四.守望当严;
十五.邪巫当禁;十六.四礼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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