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南山书院第6期学刊《家训·乡愁·南康》
舒氏家规九则
一. 尊长为春秋主祭之辈,历来甚属年老者为之。多数精神衰弱,不堪当此族务。兹今以后,务宜清明时,合族选举正族长一名,副族长一名。要有忠厚诚实,品行端庄而知事务,无论字派尊卑,老幼者可也。关由族务,通过族长。
二. 族内子孙人等,各宜安分守己,处世和平,毋得滋事诉讼。古语云,处世勿争讼,讼则终凶。倘大小宗祠内发生纠纷,有可调解,不得好以争讼。若祠内有公忿之纠葛,各房派定首事,捐科丁钱,以卫合族之光荣。不得典质众业,虚靡滥费,致败失祖宗血食醮祭。务宜俱各热忱归一,方不愧孝子贤孙之誉。
三. 各大小宗祠,为先灵栖倚之所。春秋祭奠之处,务宜清洁整理,涤荡埃圾,以安先灵。如有不遵家规之徒,堆积灰粪、柴草于祠内外者,即以家法重惩,或罚茶油二十斤祖灵位前点灯。倘有违抗,合族公同送官究治。
四. 祭田,膳学以及庵场以垂久远之业。如有混佔公产或私卖私退者,逐出祠外。
五. 坟墓,先人形魂所藏。凡祖坟墓有损坏者,祠内务宜修理,不可致其暴露。祖坟地基,不许添葬,亦不许骑龙占穴。如有盗卖盗葬者,无论同姓异姓,公同送官究治,断不徇情。
六. 各大小宗祠产业,务宜轮流次序管理。由族内选举该房公正人二名,一正一副,正者家中康阜,副者文墨显著,以便填收据。迨遗交之时,务要手续清楚,毋得指上对下。倘扯借,概行不许。管理手续不清,公罚。如吞骗不交,合族公同送官究治。
七. 万恶淫为首,众人所妬之至。如有无耻之徒,不遵伦理,奸淫本族妇女者,查其证确,将其男妇,绑至祠内,请集合族绅耆人等,会议通过,即将男决其双眸,女由本主人领回处置,或由族内逐出境外,永不入境。如有恃强为霸者,合族公同送官究治。
八. 族内人等,倘有庭训不严,不责义方,致使子弟流落为盗贼,主人务必严厉处置,或送至祠内求请各房绅耆,至祠内惩办。如有不遵者,公罚其主人茶油五十斤,以祖灵位前点光。若有违抗,报告县府纵子为匪,挺扰害乡邻之罪。
九. 族内子孙有不循礼法者,或赌博滋事,扰害乡邻者,听祠中尊长绅士,以家法惩办。若有不遵约束者,送官究治。
舒氏家训二十韵
儿女成家须创业,五常是本德为先。
思源溯本高风继,睦族联宗根叶连。
为国为民舒壮志,尽忠尽孝学先贤。
殷勤抚幼春晖暖,赡养严慈理顺天。
夫唱妇随团结好,同心协力建家园。
精耕田地仓廪满,奋读诗书知识渊。
好逸恶劳贫且困,尚勤节俭富长绵。
交朋结友宜忠信,习武从文善著鞭。
偷盗闲游真可耻,赌嫖烟毒莫沾边。
为人莫做亏心事,致富休贪不义钱。
积善行仁多厚福,为公众事应心全。
遵规守法莫行霸,纳税完粮理当然。
滴水之恩涌泉报,助人为乐美名传。
同行共业相互学,避短扬长谱锦篇。
胸阔能容天下事,情真巧拨知音弦。
人生应立鹍鹏志,处世休闻鹦鹉喧。
应向高尖求技艺,且从艰苦觅甘甜。
登山莫怕虎狼险,闯海勇迎风浪旋。
失误失机休馁气,戒骄戒躁鉴车前。
时时牢记先贤训,家业繁荣代代延。
(舒国柱 舒开东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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