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南山书院第6期学刊《家训·乡愁·南康》
杨氏族规
家训规条序
吾杨氏乃中华民族之一旺族,祖国历朝重要组成部分。历来国有法纪,族有规戒,不然,国何以立,族何而昭哉!
而吾弘农杨氏,自古各地宗支都建有宗祠,立有戒约,以诲族人之为善。祖辈曾给嗣裔树立典范。故而历朝以来,杨姓英俊迭出,卫国勋功,青史常载。在兹科学猛进,国家兴旺之期,文明普及之际,应遵先人之定例,重申规戒,以振吾族风化,促进文明,继而为振兴中华,作出贡献。
明家训,严规戒,使族人知所法而为善;知所畏而不为不善,庶共勉为良民也。
六言家明规训
遵朱子格言
古遗家规明训,裕后房族儿孙:
先祖历代厚德,尔我后人沾恩。
但我族众人繁,贫富不以均匀。
富者休夸福分,穷者莫怨祖人。
人生勤俭为本,懒惰难了终身。
父慈子孝尊重,兄友弟恭和平。
有子必须教读,有女谨慎闺门。
幼儿从小教训,惯惜骄养不成。
年轻学习正业,嫖赌两字害人。
财要公平义取, 酒能好人误人。
兄弟同胞手足, 休听内言伤情。
昔有张公百忍, 九世同居不分。
江州陈氏孝和, 家口七百余人。
家和人兴财旺, 勿以小利相争。
亲富难靠大力, 好歹还是族人。
邻里乡党和好, 是非不入其门。
九族五伦敦重, 国家法纪钦遵。
此系人伦道理, 族正万古标名。
世有朱子家训, 后代传子传孙。
戒 谕 族 众
要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孙顺。夫妇有恩,男女有别。妯娌相和,姊妹相爱。子弟有学,乡闾有礼。贫穷患难相扶,婚姻死丧相助。农无惰耕,仕无惰读,商无惰出,工无惰作。毋以势欺弱,毋听小人教唆。毋听妇人谗言,毋谈官吏长短得失,毋议他人是非曲直。不可从道士烧炼,不可信浮屠看轻,不可容
师巫出入,不可容媒娼往来。见善必亲,见恶必避。凡我宗族,务必遵守。
家 训
孝父母。敦人伦。睦宗族。明尊卑。
敬长上。亲手足。和夫妇。爱子女。
严家训。正婚姻。重文化。爱科学。
尊师长。专习业。和邻里。避是非。
义亲情。信友谊。重耕读。尚勤俭。
倡义举。爱公益。奉公法。安本分。
崇文明。齐风俗。喜必庆。丧必吊。
纠必解。难必助。讲团结。共和平。
家 规
不准虐待父母,背离伦理。
不准忤逆无道,不孝行为。
不准歧视兄弟,姊妹妯娌。
不准在族淫乱,禽兽行为。
不准虐待子女,重男轻女。
不准夫妇相欺,损害家庭。
不准包办婚姻,骗取钱财。
不准同姓联姻,有伤宗纪。
不准血表结亲,影响后裔。
不准奢侈淫逸,败坏风俗。
不准趋炎附势,行为越轨。
不准损害公益,肥私利己。
不准奢侈淫逸,败坏风俗。
不准纵子非为,罪及父母。
不准好逸恶劳,拨弄是非。
不准铺张浪费,腐化之为。
不准偷盗赌博,触犯法律。
不准骄横无惮,欺族凌戚。
不准叨唆进谗,制造事端。
不准窝藏坏人,陷害好人。
不准酗酒滋事,扰乱秩序。
不准打击报复,倒直真理。
如有故意违犯,诉之公理。
家 规 家 训
顺 父 母
父母者天地也,顺父母即顺天地,逆父母即逆天地矣。故百行以孝为先,养育之恩永世难报。孝顺必有孝顺子,忤逆终养忤逆儿。只顾妻子儿女而不赡养父母者,如禽兽也。敬老好儿女,为人知之榜样,虐待父母者,家法之训处也,国法应惩之。
睦 兄 弟
兄弟者,手足也,骨肉也。世间最难得者,兄弟也。兄弟间,或因语言伤和,或因财产相争,或听妻子谗言,萋菲便成贝锦,以致骨肉相残;大则参商拘讼,互打官司,小则朝夕怨言。一时之忿,终身阋墙。所谓内室操戈,或家破人亡,或不如相交朋友,成为父母之过错。你本身又何必生儿养女?为人者,以友为兄弟,族人当睦,更有于别。家族兄弟,是一脉相传,何又不如朋友也?
和 宗 族
宗族者,同宗共祖之人,虽有亲疏贵贱之别,其始同出于一人之身。故《尧典》曰:“亲睦九族。”周室则大封同姓,宗族之谊,由来重矣。今世俗淡薄,有挟富贵而厌贫贱,恃强众而凌寡弱者,独不思富贵强众,为祖宗身后之身乎?观于此,而利与害共,休戚相关,一体同视可也。凡我族人,当和宗族。以强欺弱者,家法诛之,国法惩之。
完 国 赋
赋税者,朝廷国课也。依期交纳,及时完全,是公民之本分。抗税不交,抵赋不纳,有损于自身的人格。拖欠欺骗,贻误乡村,严重者则受法律之制。凡我族众,应以自觉完成所任赋税,则是报国之表率也。
务 勤 俭
勤俭者,起家之本,传家之宝也;立业之基,人生所当务也。勤而不俭,则财源易竭;俭而不勤,则财终于困。人世间,吾见名门世族,莫不由祖考勤俭,以成立之本;下代之祸,莫不由子孙奢侈,以败家业之旨哉!是言,盖俭则富贵长保,家计不难振兴。倘男不务耕作,女不事机杼,好逸恶劳,鲜衣美食,一旦矫惰习惯,俯仰无资,将祖资财一败而空,拖衣漏食。凡我族人,当务勤俭。
勤 耕 读
我祖教诲,守祖宗一脉相传,克勤克俭;教儿孙两行正道,宜读宜耕。耕读者,遂生智慧之良策也。王政首重农桑,大学必先明德。语云:“地内出黄金,一字值千金。”古训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有志者,事竟成。”“农夫不耕,或受之饥。人不学习,必受之愚。”又曰:“子孙虽愚,吟书不迟。”凡我族人,当勤耕读也。
谨 丧 祭
丧祭者,慎终追远之大事也。丧尽其礼,祭尽其诚。父母应已在生之时,尽力供养,逝后要从俭治丧。勿须无财大操大办。丧事从简,也不能俭而不顺民情。凡我族人,当谨慎治丧也。
肃闺门慎嫁娶
闺门,为起化之原,家规不可不肃。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古之常情。应扫除旧的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思想,提倡男女平等。嫁女乃人伦之始,联姻不可不慎。男女婚姻,不能包办代替。嫁女择佳婿,娶媳求淑女,勿讲厚奁。重取聘金,贻误后世子女。凡我族众,当共凛之。
本 分
本分者,人生份内当为之事也。未老不能享老之福,未贵不能享贵之福,未富不能享富之福。凡事尽在其中,不以干名犯义,而取优辱。人要经少中壮老,享要与年龄相当,超前享受害自己,勤劳勇敢富终身。安分守己,立志做人。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葬送自己。凡我族人,当共戒之。
禁 非 为
守法奉公,全躯保身之要道;灭理犯义,亏体辱亲之污行。工、农、商、学、兵,各有本业。为官为民,社会之分工。偷抢嫖娼,为非作歹,法律之不容。为人者,切忌把个人幸福建在他人痛苦之上。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长幼有别,老少有分。敬老尊贤,社会之美德。好淫喜赌,则是偷盗之祸根。吾族忠厚传家,清白世宗,岂容不肖子孙败坏家风!凡我族人,立应禁之。
家 训 格 言
凡我族内,有子嗣维艰,晚年丧子者,当有抱养螟蛉,以承宗祀之条。须抱亲族子弟,以承继之,方好登入谱籍,埋葬祖山。又有女招婿承宗,名为半子半婿,以及不得已抱异姓承者,不得登入谱籍,埋葬祖山,以免紊乱宗支。
凡族内有鳏寡孤独,残疾无靠者,应由本族亲友予以资助供养,不能熟视无睹。族人以救,此乃社会之公德。对此,不出力、不出钱财者,则为无德也,应受族人社会的指责。
本族子孙,不论男女,均应入学读书,不准重男轻女。
记 铭 言
黎明即起,洒扫庭除,要内外整洁。
夜睡早起,关锁门户,为安全着想。
米粟一粒,半丝半缕,银钱毫分,当思来之不易。
祖宗虽远,祭祀不可不诚,子孙虽愚,读书不可不读。
居身务求质朴,训子要以孝义方,言传身教。
当启蒙者。一言一行,必须有利于儿女成长。
莫贪意外之财,莫饮过量之酒。
肩挑贸易,勿占便宜。
见贫苦亲邻,必加温恤。
俭薄成家,利必久享;伦常乖舛,立见消亡。
弟兄叔侄,勿争多论寡,长幼内外,宜法肃词严。
听妇言,乖骨肉,岂是丈夫!
夫妇平等,互相体谅,才是男人。
勿歪戴帽子斜穿衣,正人先正己。
重资财,薄父母,不成人子。
嫁女求佳婿,勿索重聘。娶妻求淑女,勿计厚奁。
见贫贱而有娇态者,贱莫甚;见富贵而生淫心者,最可耻。
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处事戒多言,言多必失。
依仗势力而凌孤逼寡,捧红踏黑,非人生之价。
欺穷敬富,乃不道之人。
守 公 法
公法乃治国之本,执法是爱国公民。
杨震家风名千古,清白世代把名扬。
文明礼貌人称赞,知法犯法罪应当。
当官要为民谋利,为民要为国担当。
杨氏閤族条规
一. 务孝悌为先。
二. 务长幼有序。
三. 务和睦乡党。
四. 务勤俭持家。
五.务耕读为本。
一. 戒奸淫邪盗。
二. 戒叼唆词讼。
三. 戒酗酒赌博。
四. 戒结盟聚众。
五. 戒以强凌弱。
以上各条阁族咸宜凛遵如有违者初者凭众议罚,再犯族长杖责,三犯送官照例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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