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旦公嫡传实录》诗词摘录

作者:匿名 2019-04-18 12:04:39

《旦公嫡传实录》诗词摘录

(江公二十世孙化庭整理)

一世祖旦公诗一首

祖先敦行家声远,重庆儿孙真学文。

励志夙宵能自勉,前途可望致青云。

注:公之兄早卒,事嫂有礼,尤友爱于弟旭。公子雍妻早殇,知杂御史吕夷简为婚请,公问杨亿,亿曰:大臣和睦诚可喜也。公之犹子睦质,幼而好学,召之,膝下以诗激励之曰。

范仲淹墓铭

人之清者曰贤,国得而活焉;性之仁者曰寿,民得以庇焉;何子野善人兮,逝矣如川。惟清方而平正兮,居人之先。在声诗之有言兮,胡不万年。忍送之于野兮,葬之于泉;徒切切于辞兮,勒石之坚;期子野之令名兮,与白日而长然。

一不识老翁诗(三首)

(一)

次子运气果如何,僧道门中福禄多。

离祖出家方得妙,终朝拜佛念弥陀。

(二)

此命推来祖荣挥,门庭营度似稀奇。

六亲骨肉如冰炭,一世勤奋自把持。

(三)

富贵由天莫苦求,万金家计也须谋。

而今不比前番事,祖荣根基水上舟。

注:四世祖罕,字敏中,时人号称任游侠,宋熙宁庚戌年(公元1070年)四月初一日生,六岁离祖,未入家庙丁男名册。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兄古进士及第,不识老翁拜门,与公父(靖公)曰。

九世祖虎公诗一首

庐陵隐姓战鼓封,敢辞遗训虎成行。

南宋百年亡国恨,罕裔何曾显姓名。

注:元将忽必炎劝降,九世祖二公王虎不为所动,对元兵挑战毫不理睬。日久,元兵粮草供给不足,斗志渐松,公亲率兵出击,首战俘虏元军大小将领十三人。诗自赞曰。

朱元璋(朱重八)诗一首

天作罗帐地作毡,日月星辰伴我眼。

平生不敢伸长脚,怕把山河社稷穿。

注:元至正辛巳年(公元1341年)五月,九世祖虎公带弟子吕锋过桐城境,马蹄声惊醒路边草丛一小孩(朱重八)曰。

九世祖虎公诗二首

(一)

隐姓四代不记姓,罕靖雍旦叙宗支。

注:重八曰,朱某后如所言,若负老翁,天不灭我,让我子孙自绝。别时,虎公又送纹银五十两。回到夹竹山庄后,徒孙遇春来拜,言少林学艺有成事,感收养、举荐恩,问虎公隐姓几代祖。公曰。

(二)

始植三槐兆三公,奕叶传芳三百春。

宋柞已移元将灭,繁荫漏日至尔今。

注:虎公娶军中女教头闫敷为妻,生二子:安仁、浩仁。元信州总督加龙虎卫将军获悉农民军统帅乃宋朝贤相之后,以妹侧室,生子一校仁。山寨短时赖以安全。元统癸酉年(公元1333年)余月,妻兄忽必炎调回大都,一场血雨族散避居,长子安仁避居湖口瓦渣园,次子浩仁避居黄花旧宅,三子校仁避居洪洞明石路,公寿高、腿伤不离石屋,供奉昔故本音,自写两亲真容诸其中。朝夕语及两亲,辄双泪涔涔,祖宗罕、靖、雍、旦,名冠当世,吾今子孙零落、艰难崎岖。念不忽忘曰。

九世叔祖豹公诗一首

罕裔多难竹山云,兄弟叩天叩神灵。

恳信乾坤存浩气,定将此生著书文。

绵绵相业孙有子,蔼蔼官封盛未衰。

可惜当年形胜地,如今遗址望生哀。

注:1333年,夹竹山兵散。甲戌年(公元1334年)十二月,为公次兄八十大寿。五六月间就冒暑裹粮,一仆一骑千里南下,历十余日至,夹竹山已被踏为平地,石屋兄弟相见,难以言表。公诗曰。

十世祖安仁公诗二首

(一)

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

路有饥妇人,抱子弃草间。

顾闻号泣声,挥涕独不还。

注:元至正辛巳年(公元1341年)十二月,公之弟浩仁六十寿,令子江、海送黄金百两为贺。公行医一生,深得众望,手不折金玉,妻不得饰金,高洁清素之美名江湖流传,又至正丁亥年(公元1347年)天灾。诗曰。

(二)

春雨渐沥知我意,此行满腹离别情。

长河途遥谁能测,涯角共见北斗星。

注:元末社会真实写照。公施善义举,以全部家资购粮,救活饥民无数,暴死者给以掩埋。贫而无告、岁饥无私,时人送号“懿善”。晚年刻有昔故本音三槐堂门中远耶穆一脉宗支之灵位。至正丙申年(公元1356年)三月,公父子徒孙常遇春获悉吴王要为父母修墓道,遂书荐公四子江、海、兴、旺濠州为医官,公湖口竹屋宴请诸友。诗曰。

十世叔祖浩仁公诗一首

堂植三槐姓著王,二马情深倍殊常。

轶事流芳传千古,可交户外正君郎。

子枝条达云仍远,日晴树下有荫凉。

万秋相业谁堪继,惟独黄花满地香。

注:十世叔祖浩仁,字应重,号从善,元至元乙酉年(公元1285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闫氏生,自幼文武,善理财。元大德丙午年(公元1306年)正月,奉父命回黄花旧宅接管田产,为冯允后人以邻筑宅,赠田自业。黄花百里乃故祖罕公婚配择居、修身养性之庄园,吕靖公夷简之封地,靖康之难,罕公隐居庐陵,庄园田产交管家冯允二百三十余年,忠心不二。公作诗曰。

十一世祖江公诗一首

寺古山奇众所传,欲留题咏愧先贤。

入门忽似抛尘世,对景终疑在洞天。

云影润黏经石藓,竹阴浓拂剑池泉。

寻幽未遍且归去,更共花香结后缘。

注:十一世祖江,字迎春,元至治癸亥年(公元1323年)九月二十九日生,文武祖父授,医学父授。元至正丙申年(公元1356年)三月,持师弟遇春书,徙家濠州,为吴王墓道医官。途至白云山借宿,误入贼营。贼见妻貌美,攒刀相向。妻自刎,父被贼杀,母受重伤,公以身护母得突围。贼查所物,不敢重事,遂舍之追至,遗体及所物归还。贼杀人取财古今有之,取而还之,定有隐情。细查所物,失《王氏济美集》十卷、《槐庭丁男名册》一卷,多出二十纹银,翌日至夹竹山遗体安葬。公诗曰。

 

2017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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