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家族文化要坚持择优、求实与创...

作者:匿名 2017-05-22 12:00:19

传承家族文化要坚持择优、求实与创新

——在中华王氏文化研究中心2017年研讨会上的发言

广西桂林  王喜修

 

我国的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家族文化是各种传统文化的重要部份。所谓家族文化是指以婚姻和血缘关系而形成的社会组织所创造的精神财富的总称,包括姓名文化、谱牒文化、婚姻嫁娶与孝道文化、祭祀与祠庙文化、丧葬文化等。家族文化孕育着其他传统文化的基因。

我过去长期从事公安、法院工作,经历过贯彻极左路线的过程。因此,退休前对传统文化存有偏见,对家族文化存有误解。退休以后,我从修编自己家族的族谱入门,入门后编著了《中国姓名文化概述》、主编了《桂林王家人》,撰写了有关家族文化的文章、资料多篇,参加了一些王氏宗亲联谊和文化研究活动。在这些传承家族文化过程中坚持择优、求实和创新的原则,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经过实践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择优传承

传统家族文化产生的时候很久了,又经历了各种不同的历史时代。因此,有其精华,也有其糟粕。我们所要传承的文化必须是优良的文化。所以,对传统文化的传承首先要择优。择优有两个标准,一是合法性,二是合理性。所谓合法性,就是按传统文化所实施的行为一定要符合法律对公民权利义务方面的规定,是公民的权利。二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能有禁不止。三要对法无禁止可行之的行为必须不违背公序良俗。不符合上述原则就不具有合法性,就不能传承。譬如传统文化提倡多子多福,现行法律规定要实行计划生育,尽管目前生育政策有所松动,但不能提倡和鼓励多子多福。又如婚姻法规定公民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性,随父姓随母姓都是合法的。虽然都合法,但随谁姓才最适用呢?我国的传统习惯姓氏按男系传承,其他有姓氏的国家和民族也是按男系传承的,如果随母姓就会下代人的姓不同上代,这样不利于姓氏的传承和稳定。随母姓在适用性上不是最佳选择。所以应选择随父姓为好。各姓氏的族谱都是按男系的亲属世系编排的。如随母姓就不便于修谱。我国还有行不改姓坐不更名的传统,没有特殊情况不要随意改姓。

事实证明,我国的家族文化大部份内容都是优良的,是可以传承的,只有少部份因不合时宜而不应传承。要通过对家族文化的传承实现优胜劣汰,使传统的家族文化更优良。

 

二、务实传承

家族文化的传承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能误传,不能以讹传讹,据我所知,目前在文化研究和修编族谱等方面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不求实的问题,值得引起注意。

1.在修编族谱中有牵强附会,或者攀龙附凤,造成张冠李戴。主要有:

一是认错自己姓氏的源头或支派。由于我们王氏人口多,来源很广。学术上一般分为姬姓之王、姓之王、子姓之王、夷姓之王等。实际上王氏源头数以百计。在这些源头之下的长河中,又根据主要居住地分成太原王氏、琅王氏,北海王氏,陈留王氏、三槐王氏、开闽王氏等。这是不同源头之下的支脉支派。由于源头多,支脉复杂,很多家族不明情况认错了源头。据我所知的桂林80多个家族约有60%不知自己是什么源头支派,有40%都写明为三槐王。除此之外其他源头堂号的很少,有的写明为三槐王的证据很不充分。有本族谱书内写明不知始迁祖来自何地,而谱书的封面上又写明三槐王氏族谱,不知是以封面为准还是以内容为准。我还在网上看到一篇资料说三槐王氏现有人口3000多万,为了核实此数的可信度,我查找了有关历史资料。三槐王氏的开基始祖是王言,植三槐是其孙王祜,实现“三槐”喻意的是宰相王旦。他们都是北宋初期的人,现在的三槐王氏族人大多是王旦的后裔。王旦生于公元957年,至今已1060年。据人口统计资料显示,王旦在位时的1006年,当时宋朝版图内的人口总数为1628万。时至今日已逾1010年。如今我国大陆人口是13.8亿,相当于北宋初期人口总数的80余倍。如果按宋初时的地理范围统计现有人口,估计人口增加幅度不到80倍。与此相比较,在同一时段内三槐王氏却由几个人增加到3000多万。这个增幅已达千万倍了。这些数字能采人吗?事事说明数字越大水份越多。再与我们桂林的王氏家族相对照,我们桂林有数支王氏家族的始迁祖是宋朝时从外地迁来的,时间已有八、九百年了。但这些家族现在的人口都没有上万,最多的只有7000余人。最早迁入全州居住的才湾上白石兴清公于1050年代入全至今已900余年,他们现在的人口还不到一千人。这么多的王氏家族人口增长这么慢,难道三槐王氏增加那么快?所以,我对三槐王氏的人口总数及家族数是持怀疑态度的,三槐王氏中可能有不少非三槐王氏家族。他们对错了号,把源头搞错了。

二是有些家族把自己家族的上源认定错了。所谓上源就是本家族的始迁祖是从哪里来的。由于历史原因,很多家族不知道自己家族来自何方,更不知道上源的情况。如资源县有个家族从湖南迁来还不到100年。由于前两代人无文化,第三代就不知道祖父(始迁祖)的名字了,只知道是从新化县迁来的但不知何乡何村,所以现无法寻根问祖。有些家族要找所自己的上源确实很难了。但再难也不能牵强附会。据我所知,桂林的王氏家族只有20%左右知道上源情况。约有40%的家族上源不明,还有40%的家族其谱书或口传来源清楚,但得不到上源地的证实。有些家族为了查明祖籍情况千里迢迢外出考证。但有的查无此地。有的找到了地址却查无此人,结果是劳而无功。有些家族确认上源时未作全面考证,缺乏根据作了错误的认定。如平乐县一支人口多分布面广的王氏家族,他们只知道始迁祖之名不知道上源情况。他们的《建祖祠记》、乾隆35年和光绪5年两次重修祠堂的碑文序、《祭祀祝文》等资料都写明始迁祖廷朝公生于明宣德6年(1431)系粤西(广西)庆远府河池南丹州思恩县正江洞大坟村人氏。思恩县现是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一部份。解放后平乐王氏一些族人还去正江洞扫过墓,证实确有廷朝公之墓,但当地已无王姓人了。资料还写明王廷朝投身行武后因战功升为副将,成化11年(1476)奉令率9子(其中1人为义子)到平乐府剿寇,告成后,廷朝公告老回思恩县,留下9子在平乐、荔浦等地定居。这些资料都未写明廷朝公的上源情况。2002年有三位外姓人士看到王大良先生所著的《中华姓氏通史·王姓》一书所写的湖南衡阳王夫之家族的资料。王夫之是明末清初有名的学者、思想家。他的哥哥王介之其妻是思恩府同知欧阳炳之孙女。这三位外姓人士以王介之妻的祖父是思恩府同知,与廷朝公祖居地思恩县同名,便认定王介之是王廷朝之父。经查证他们的出生时间,王介之的出生时间不祥,但其弟王夫之生卒时间清楚。王夫之生于1619年,王夫之与王介之是同父同母所生,两人于崇祯15年同榜中举,估计两兄弟年龄相差不会很大。以王夫之出生年份计算,王廷朝比王介之出生时间早180余年。如果认定他们是父子关系,便成了儿子比老子大180多岁,这不成了天大的笑话?再者,思恩县与思恩府是两个地方,它们既不相邻又无隶属关系,虽同名又同属广西,但两地相距约200多公里。这三位外姓人士根据他们的认定写了一篇文章刊登在县报《平乐资讯》上,认定王介之是王廷朝之父。一直追朔到王介之、王夫之家族的上源江苏高邮一个王氏家族,2002年平乐王氏家族修编族谱时采信了这一认定,把王介之是王廷朝之父写进了本家族族谱。后来不知是谁又把《平乐资讯》登的文章改成《平乐王氏溯源》在中华王氏文化研究中心的《通讯》上发表了〈无作者姓名〉。我察觉此文所写源不对流,经查证后写了一篇《平乐王氏溯源源在何方》的文章也在《通讯》上发表。为了消除误会,我把资料与平乐王氏家族一位宗亲沟通,这位宗亲曾任县党史办的领导,他也认为把王介之认定为王廷朝之父是错的。后来我又把资料交平乐王氏家族的族长,他说他对情况不了解,原来修谱的人都不在了,所以,谱书上的记述未能改正。这样的错误如果传承下去就会误导后代裔孙。

此外,有些谱牒错漏较多。这些错漏有的是老谱遗留下来的,有的是新修时造成的。凡有错漏的都应本着求实精神予以纠正。纠正的办法可以口头指正修改,也可以印发勘误资料修订。

2、在姓氏文化研究中受外国学者邪论学说的影响产生谬误。近年我国学者对姓氏文化的研究取得了可喜成绩,编著出版了很多姓氏文化书籍。但有些学者对姓氏的起源和某些姓氏的得姓来源做出错误的判断认定。我国姓氏的起源本来有传统的解释,但19世纪60年代美国学者摩尔根对我国的姓氏起源创立了“姓氏图腾”学说。“图腾”是指原始时期的人认为每个氏族都与某种物品(主要是动物)有血缘关系,此物便被尊奉为本氏族的“图腾”。按照摩尔根的“姓氏图腾”学说解释,马姓人认为马是自己的祖宗,自己就是马,所以姓马,熊姓人认为熊是自己的老祖宗,自己就是熊,所以姓熊。这就是姓的起源和得姓途径。这一学说把我国的姓氏起源和得姓来源搞乱了。我们中国有很多学者把“姓氏图腾”学说视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把姓氏图腾的适用范围大大扩大了,不仅动物植物是图腾物,连路、桥、雷、电等等都说成是图腾物。有一本书讲龙是龙姓人的图腾物,但在具体讲各支龙姓的得姓途径时又找不出图腾的事例。有个学者为了查明偃姓的图腾物,他像做文字游戏一样,说偃的通假通意为藏匿,晏字从日从女,日藏匿了,便是昼伏夜出,这正是鼹鼠的特征,鼹是鼠,鼹通作偃,可见偃姓的图腾物就是鼠。鼠便是偃姓人的老祖宗。偃姓人把自己视为鼹,所以就姓偃。用这样的方法推论出的姓氏来源能准确吗?不可能准确,所以,我认为摩尔根的“姓氏图腾”学说是邪学谬论,不适用于中国的姓氏传统文化。为了消除“姓氏图腾”的影响,我在《中国姓名文化概述》书中提出了8点否定的理由,这8点理由是我个人的见解。这本书已由桂林王氏宗亲理事会翻印送给本次会议的参会人员,建议大家阅读后加以评论,我欢迎大家对我的见解提出批评。我也建议各网站发表我书中的内容,开展讨论。通过评论甚至争论找出真理,这是传承家族文化的求实态度。

 

三、创新传承

为了增加家族文化的内涵,对家族文化的传承要有创新,要把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结合起来,使传统文化注入新的活力。需要创新的内容很多。我只讲三个方面的创新。

1、修编族谱的创新。以前和目前修编的族谱都是以记述家族成员的亲属世系为主,有的较详细,有的很简单。从谱中很难找到人文地理、聚落地理的资料,也很少有人口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民族学、教育学、人物传记以及地方史的元素。根据我参加修谱的体会,一个家族的族谱除了记述家族成员的世系和主要事迹外,还应创新补充以下内容:

一是增写村谱,也就是本家族成员居位地的村史。

二是增写大事记,记录本家族成员及其主要聚住地所发生的重大事件。

三是谱书的形式即体裁也要创新。坚持图文并举。图表除了分段分支的世系图外,还应有全体成员总的图表。

经过这样的创新增补内容,使谱牒成为既是一个家族的族谱,又是一个地方小范围的方志。这样的族谱其社会价值就更大了。

2、各家族的联合联谊要创新。由于历史原因,以前各家族内部的事务管理都很封闭,各家族互相不了解,甚至产生误会发生纠纷。现在社会进步了,交通、通讯方便了,各家族之间的距离拉近了。在新形势下,各家族之间应加强联系,增强团结。联系联谊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小家族可以几个家族联合修谱,联合祭祀。各家族都可以互相走访交流情况,遇事互相支持共同发展。为了联谊,在一个地区内的不同家族可以成立相应的宗亲组织,如宗亲理事会等。宗亲组织以联络为主,不设常务机构,但可组织一些热心宗族事业的人士开展一些家族文化活动,以推进家族文化的传承,促进各家族之间的团结。

3、家族文化研究的创新。当前很多姓氏成立了以研究姓氏文化为主的文化研究机构社团组织。这些机构(社团)对家族文化的研究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是,很多社团目前还未能取得主体资格,不具有法律地位。在这样的法治环境中,研究机构必须把握好研究的正确方向。研究的内容必须符合合法性和适用性,研究方法必须正确,要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只有在研究工作中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及其他道德规范,传承的家族文化有社会价值并取良好效果,有关部门才能不干涉,有的还会给予支持。各个研究社团机构要以文化研究为重,互相团结,互相支持,不要指责别人,拆别人的台。我建议工作站或宗亲会要组织一批人员编辑出版一套王氏文化丛书。如王氏家族概况资料汇编。我曾主编出版过《桂林王家人》一书,大家认为内容有价值,目前正在增补内容进行修订,其他地方或省区都可以编汇各家族的概况资料。还可编辑王氏名人录,王氏家族文物古迹资料汇编等。这是大家的梦想,我们大家要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努力,为传承传统家族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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